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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5-11 | 台湾岛血案3

标签: 嘉庆帝  奸情  血案  兰花  自尽 
 

    三、嘉庆帝览奏降谕旨

陈廷高快刀斩乱麻,没两天功夫就将黄桧娘诸人后事处理完毕,将军府衙义恢复了往日的安静。但是,将军府数人暴毙的消息却沸沸扬扬,关也关不住,传遍了街街巷巷,弄得满城风雨。

消息传到台湾镇总兵爱新泰耳里,他感到陈廷高在五人碎死的情况下,没有依照 《 大清律例 》 呈报地方官员斟验,便擅自掩埋了事,已属违法行为,为逃避千系,澄清事实,以免引火烧身,他马上派人驶向大陆,向福建巡抚李殿图、闽浙总督玉德报告了此事。李殿图、玉德两位封疆大臣也感到此事很是蹊跷,于是火速差人进京,转奏清廷。这个时候,嘉庆帝苦于朝政颓败,正欲着力整伤,所以览奏后不由龙颜变色,降下谕旨,将陈廷高革职查办:“若果讯出别情,即当按律问拟! "

 接圣旨后,闽浙总督玉德、福建巡抚李殿图当即差船驶过海峡,将陈廷高及有关人证押解到省。并由巡抚李殿图率同藩司景安、桌司陈观亲自审讯。

如此如此,这般这般,府堂之上,众人诚惶诚恐,脾女双喜、官亲范升、蔡朝英之妻曾氏、仆妇林氏,所供内容都大体相同。

“那么,蔡朝英为何去黄桧娘卧房?”府堂之上,李殿图高高在上,神态威严。

“他们 … … 有奸情。”众人答。

对此,陈廷高也没有隐瞒。他说:“六月十六日,我奉命外出巡查,到房中取衣服时,发现黄桧娘正与蔡朝英在房内说说笑笑,勾肩搭臂。我大骂他们一通,因出巡在即,并没怎么样他们。”

黄桧娘的母亲黄邱氏的供词是:她听说女儿与蔡朝英有奸情,待陈廷高走后,便找来珍姑和兰花,细细盘间。两人承认,从嘉庆十年四月开始,蔡朝英就经常趁陈廷高不在署中的机会,到黄桧娘房中住宿。间完后,她咒骂了珍姑和兰花一顿,又找来黄桧娘,狠狠斥骂了一通。她膝下只有桧娘一个女儿,一直跟她住在将军府中,可谓寄人篱下。

“莺奉是怎么回事?她果真有麻疯病吗?”李殿图突如其来地发问。莺奉是陈廷高的第二个妾。

“是的,莺奉果染麻疯病,鄙下不敢有谎。”陈廷高十分肯定地回答。其他人证对此也都作了肯定的答复。

按照众人供述,李殿图与藩司、桌司会商后认为:蔡朝英与黄桧娘因奸情败露,畏罪自杀,是自作自受。幼女珍姑、幼牌兰花之所以同时服毒,死在房内,是因为她们向黄邱氏报告了奸情,因而被挟嫌毒死。至于莺奉,身染麻疯病疾,生还无望,自尽而亡。据此,李殿图向清廷写了表章,奏报案情。

嘉庆帝细阅奏折,疑问顿生:“蔡朝英一个普通兵丁,按规定陈廷高根本不应让他带着妻子到衙署居住,会不会是陈廷高与蔡妻曾氏有奸情而图谋杀人呢? "

 李殿图接奉圣谕,专门对这事进行了调查。调查结果表明:蔡朝英原为诏安营兵丁,换班到台湾镇守后,被分派到陈廷高衙中当差。娶妻曾氏后,为了兼顾家庭,才恳求陈廷高在衙署内给闲房居住的。审讯陈廷高,他回答得更是在情在理,天衣无缝:

“如果我与曾氏有奸情的话,绝难瞒住蔡朝英、黄桧娘,他们正可借此对我进行挟制,何必为此同时自尽呢?再说,退一步讲,曾氏原为我买的脾女,我要与她通奸,当初就不会给蔡朝英为妻,自己完全可以纳她为妾,大可不必偷偷摸摸。”

表章从东南边睡再上奏到京都嘉庆帝手中的时候,已是第二年的春天。嘉庆帝阅后虽然仍模模糊糊觉得此案或许尚有其他过结,但一时又寻不出,便提起朱笔,对陈廷高的革职处分批了“过轻”二字,即将李殿图等的奏折发交刑部复议,下令结案。

刑部逐条详议,感到此案虽表面左右逢源,无什漏洞,实际上却矛盾重重,破绽百出,经不起推敲:莺奉为什么早没有病,晚没有病,偏偏六月十七日刚发现蔡朝英与黄桧娘奸情后突染麻疯病?黄桧娘与蔡朝英果真是自杀吗?如果是,他们为什么还将珍姑和兰花一起毒死?即便她们说出了奸情,黄桧娘就忍心对自己的亲生女儿下毒手?陈廷高十六日发现奸情,十七日才离家去汛地,他为什么说是十六日就去了汛地?这一天的功夫他究竟干了些什么?另外,砒霜是从哪里来的?是现买的?还是原先藏匿的?总之,刑部意见,此案定案为时尚早,还须发还闽抚重审。

刑部议上,嘉庆帝十分赞同,亲谕新任福建巡抚温承惠,重审此案:“详加体察,务使水落石出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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